省轻工集体企业联社:
目前,我省工艺美术主要包括地毯挂毯、抽纱刺绣、草柳编制品、陶瓷琉璃、特艺品等12大类,116个品种。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1000余家,销售收入853亿元。从业人数近200万人,其中农村加工队伍150余万人。拥有国家级大师17人,省级大师156人。
但是,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,整个工艺美术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,加之工艺美术行业自身所特有的属性,相当一部分传统品种在传承和发展上显露出了许多问题,而且形势极为严峻,椐2008年开展的全国工艺美术普查结果,我省某些独具山东特色的传统品种,如贝雕、鸡油黄、玉雕、胶东八大编、手工地毯、抽纱刺绣、草帽辩等,频临灭绝、技艺面临失传,从业人员急剧减少,因此为了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,应急需加强保护工作。
《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》(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24号令)已经2010年3月22日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,并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。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《山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》,有效的整理保护好工艺美术行业的传统品种和技艺;抢救和挖掘濒危、即将失传和生存困难的品种和技艺,鼓励传统美术工艺研究、创新和人才培养,促进整个行业传承与弘扬的科学发展,我们特申请省财政每年拨付1500万元保护补助资金,作为每年保护和推进传统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和发展的专项资金,用于我省传统工艺美术人才和技艺、品种保护、促进行业振兴与发展。保护发展资金具体使用在以下七个方面。
1、 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和大师工作室的建设;
2、 技艺抢救、保护和创新;
3、 发放大师带徒津贴,促进人才保护和人才培养;
4、 征集、收藏、宣传、出版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资料和优秀工艺美术代表作品;
5、 组织工艺美术大师创作优秀作品;
6、 科研和产品开发;
7、 举办大师作品展览会,组织参加国内外交流活动。
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。
二O一一年四月二O日
附:有关省市工艺美术配套保护资金明细
已颁布并实施“工艺美术保护办法”的省份
配套资金数额明细
省市 |
年度 |
资金 |
备注 |
广东省 |
年 |
10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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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 |
年 |
20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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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 |
年 |
10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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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 |
年 |
3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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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 |
年 |
5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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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 |
年 |
6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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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 |
年 |
5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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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 |
年 |
5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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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 |
年 |
1000万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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